|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宜宾市食职中 >> 党建园地 >> 网上党校 >> 基础知识 >> 正文 | 今天是: |
| 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 | |||||
| (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9月21日印发)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0 ![]() |
|
||||
|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的尊严,使党旗党徽的制作、使用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徽制法图案
![]() ![]() 附2:中国共产党党徽制法说明 1 将一正方形分为32等分,分格线条编号为横向1~33,竖向1′~33′。画出对角线AC、BD。 2 锤头的画法:连接E(29、33′)、F(33、29′),并从E、F两点作AC的平行线,构成锤把。从G点(8、918′、19′的中点)作BD的平行线至H(19、207′、8′的中点),从G、H两点分别作AC的平行线至I(4、14′)、J(17、5′),从I点作BD的平行线,以K点(13、141′的中点)为圆心、KJ为半径画弧交于L点,构成锤头。 3 镰刀的画法:以M点(17、17′)为圆心、MN(N点为17、1′)为半径画弧⌒NO(O点为17、33′);以P点(17、15′)为圆心、PO为半径画弧,与HG的延长线交于Q点;以R点(1116′、17′中点)为圆心、RN为半径画弧,与通过R点的水平线交于S点;以T点(16、1716′、17′的中点)为圆心、TS为半径画弧,与通过T点的垂直线交于U点;以V点(16、1711′中点)为圆心、VU为半径画弧,与HG的延长线交于W,构成镰刀。以X点(3、4 30′、31′的中点)为圆心作圆与AB、BC线相切,从Y点(6、30′)、Z点(4、28′)分别作直线平行于BD,构成镰刀把。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用户留言 | 管理登录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