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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翠屏区教… 文章来源:翠屏教育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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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四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奖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2008〕29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四川省第四届普教“教学成果”奖的通知》(宜教办发〔2008〕164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组织好申报四川省第四届普教“教学成果”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第四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奖工作安排》和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四川省第四届普教“教学成果”奖的通知》(宜教办发〔2008〕164号)的要求组织好我区的申报工作。 二、区教育局成立四川省第四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奖推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推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名单附后)。推选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区内单位、个人的评奖申请,并在初审的基础上,按市相关规定向市评审委员会推荐上报。办公室负责处理申奖的日常工作。 三、各单位、个人的申奖工作必须按要求办理,材料务必于2009年4月20日之前上交市推选委员会办公室。 四、区推选委员会将聘请部分省、市教育专家对所有申报省第四届普教“教学成果”奖的材料进行评比并择优推荐到市教科所。 五、请各区属中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组织申报。请有课题申报意愿的学校于08年11月30日前与“中心”教科室联系,“中心”教科室将到相关学校进行专题调研。其中2004年立项的省级科研课题单位(宜二中、宜四中、宜八中、打金街幼儿园)应抓紧时间于08年12月31日前结题参与评比,2007年参加市政府第三届普教“教学成果”奖获奖的学校(女学街小学、青年街幼儿园、江北实验小学)参加评比。 报送地址:宜宾市南岸利民路10号“中心”教科室。 联系人:刘 川 联系电话:5101422 邮编:644000。 附件:1.四川省第三届普教“教学成果”奖宜宾市翠屏区推选委员会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四川省第四届普教“教学成果”奖的通知》(宜教办发〔2008〕164号)。 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四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奖工作安排》的通知。 翠屏区教育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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