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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8年翠屏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 ||
作者:翠屏区教… 文章来源:翠屏教育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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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2008年翠屏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作者推荐评选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区教〔2008〕151号文件规定的推荐评选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办理。为进一步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就相关情况作如下补充通知: 1、各单位在分配的名额范围内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推荐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或优秀教育作者; 2、候选人产生后,必须按要求进行公示; 3、上报材料。除填写《翠屏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翠屏区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翠屏区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2份外,还要补充填写《翠屏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上两份表册同时附电子文档于 特此通知 附件:《翠屏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情况汇总表》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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